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吨/年液体聚丁二烯及配套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吨/年液体聚丁二烯及配套装置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博兴化工产业园山东中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西北部山东华聚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内。
3、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山东省博兴县经济开发区兴博十路以南、兴博九路以北、兴业九路以西、新博路以东,占地面积约12.3亩,拟建设400吨/年液体橡胶生产线一条,生产厂房、仓库、控制室、公用工程及生产辅助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依托现有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高总
联系电话:1302152858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山东新达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5号楼3单元703室
联系人:刘工
邮箱:xindahuanping@163.com
联系电话:0531-8889567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keywords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5月27日